Tuesday, August 03, 2010

无奈

糊里糊涂地情况下让某人不高兴
经某某人的讲说下才知道是因为
某个夜晚,
我在客厅追戏,亮着客厅的灯
碍得某人就寝而让她大发雷霆
因紧张戏情的我在朦胧中
听见她提高声量的埋怨声
接着就是“砰”大力的关门声
起初还以为是她在和友人通电吵架还是什么的
第二天才知道是我的大意让她不方便了
若说是我亮着灯碍得她睡不着
有点说不通,因为我不是亮着她房里的灯
不如说是我的戏音量吵到她,这较可接受
因为我对那套戏的沉迷而没有顾虑到旁人的感受
对于这样的误会我深感抱歉,发送了短讯向她道歉
一个星期了,没有回复我,她应该还在生我的气吧
刚才碰到面也没有笑容和交谈,我可以感受到她还在生气我
其实当时可以叫我把灯关上,或把声量调低
我一定会马上行动并且立刻道歉
但是觉得这么小事应该不会让某人生气这么久
凭女人的自觉,我应该还有其他地方冒犯了她而我不知觉

posted by 大眼睛 @ 5:13 AM  

4 Comments:

  • At 11:21 AM , Anonymous 麵包 said...

    huh!這麽久了,那個人還。。
    真不是普通的小器哦!

     
  • At 5:29 AM , Blogger 大眼睛 said...

    她应该不是这么小气的吧,我第一次体验。

     
  • At 9:31 AM , Blogger p3ac3 said...

    我也在想,或许他生气的不止这件事...哈哈

     
  • At 6:45 PM , Blogger Unknown said...

    so small gas !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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